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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5/16

原标题: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沈政发〔2018〕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2018-2030年)

为切实推进我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7〕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创新驱动+产业导向+应用牵引为核心,以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以重大工程、龙头企业、品牌产品为抓手,以高端人才、创新载体、基础设施、政策法规为支撑,建设高效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高地。

(二)战略定位。

1.国内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高地。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培育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品牌,推动我市主导产业高端化发展,带动东北地区人工智能产业整体水平提升,成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高地。

2.国内领先的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研发资源和产业基础,聚集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打造智能机器人创新策源地,引领带动全国智能机器人发展,成为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

3.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行区。推进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城管、社区、旅游、教育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形成和输出智能化城市治理的解决方案,使沈阳成为国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

4.国家人工智能政策创新引领区。在人工智能人才聚集、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安全监管等方面探索新体制,先行先试新政策,以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加速发展,为国家层面建立完善适应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体制机制积累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三)基本原则。

1.创新驱动。以创新发展理念统领人工智能发展,提升人工智能原创能力和集成应用能力,推进人工智能的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构建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向智能化跃升提供源头创新供给。

2.融合发展。以融合为导向促进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大中小企业协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促进跨界合作,优化人工智能创新资源布局。

3.开放合作。以开放为路径,打破地域和思维边界,积极与国内外专家、科研机构、产业组织等进行交流互动,协调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资源,实现基础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互协作,建立更加开放的研发创新体系,形成互生、共生、再生的共赢合作机制。

4.统筹推进。聚焦重点方向,以点带面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确定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开展重大载体建设,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合作攻关,力争在优势领域上取得先发优势,带动人工智能整体协同发展。

(四)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20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水平跻身国内重点城市行列。人工智能关键基础理论和核心共性技术取得进展,人工智能核心器件和基础软件取得标志性成果,智能机器人等细分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培养和发展一批人工智能龙头骨干企业和研究机构;打造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国家级创新平台;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取得初步成效,产业结构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相关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城市智能化水平加速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取得初步成效,适应人工智能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2.中期目标:到2025年,成为东北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新一代人工智能理论与技术体系初步建立,大数据智能、智能芯片等细分领域前沿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取得突破,智能机器人技术国内领先,成长起若干国内领军人工智能企业和研究机构;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成效显著,产业结构和发展质量大幅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产值达到90亿元,相关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城市运行智能化基本实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入国内前列;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适应人工智能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3.远期目标:到2030年,成为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重要一极。形成较为成熟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理论与技术体系,人工智能主要基础前沿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水平跻身国内前列。智能经济加速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形成较强竞争力,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相关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城市发展高度智能化,成为新型智慧城市标杆;适应人工智能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富有吸引力的国际化人工智能创新生态。

二、重点任务

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方向,重点实施六大战略任务,构建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人工智能产业,建设惠及民生的智慧城市,推动我市成为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形成环境友好的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一)构建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

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重点方向,从前沿基础理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平台、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等方面进行部署,依托沈阳自动化所、东北大学、新松公司等优势力量,构建沈阳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体系,增加人工智能创新的源头供给,持续提升沈阳人工智能创新能力。

1.深化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围绕我市已有技术基础和发展需求,在大数据+知识驱动认知计算、新一代机器学习、推理与决策、人机混合增强智能、自主智能、人工智能安全保障理论等新一代人工智能重点前沿方向加强部署,突出前瞻引领,强化理论储备,支撑我市在人工智能优势领域的引领式发展。

2.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围绕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的技术需求,重点发展跨模态与协同感知、自然语言理解、协同控制技术、人机物混合智能技术、智能计算芯片研制等关键共性技术,为加快我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3.构建研发与应用平台。围绕我市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服务需求,重点发展国家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智能制造云平台、智能医疗开放协同创新平台、无人运载工具试验服务平台、军民融合研发支撑平台,力争打造成为国家级研发与应用平台,支撑我市乃至全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发展。

(1)国家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在中国科学院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国科大机器人学院、机器人未来城、东方机器人谷等现有机器人生态圈;创新平台基础上,依托新松公司,联合沈自所等国内外优势单位,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创建国家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开发智能机器人操作系统,研究形成智能机器人性能与安全性测试评估的方法、技术、规范和工具集,为产业提供智能机器人设计、机器人系统、研发、检测、试验验证、认证认可服务,推进智能机器人第三方检测认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智能制造云平台。积极打造工业互联网体系,依托中科博微、沈鼓云、沈阳机床iSESOL工业云、东大自动化公司等单位打造;工业大脑,建立涵盖工业设计、定制化制造、供应链管理、远程运维等功能的智能云平台,培育出一批走在国家前列、能够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骨干企业;面向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电子、航空、轻工、建材等行业,建设装备制造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生产管理数字化、生产控制数字化、过程质量数字化目标,建成一批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3)智能医疗开放协同创新平台。依托东软集团等单位,建立智能医疗开放协同创新平台,开放医疗数据标注工具集、医疗知识图谱构建工具集、医学影像处理工具集、智能医疗应用开发接口等,为医学院、研究性医院的学术研究提供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方法论和工具,支持医疗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地产出学术研究成果,逐步发展智能医疗开源软件及应用,加强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科技产业之间的合作创新和研究成果产业化,促进我市医疗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升和智能医疗产业发展。

(4)无人运载工具试验服务平台。依托无距科技、美行科技等单位,建设无人运载工具服务基地、自动驾驶试验场、无人机低空安全检测实验区,搭建集无人运载工具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及CRM管理等技术为一体的多元化生态环境,实现无人运载工具+物联网;。研发无人运载工具安全检测设施,构建与无人运载工具安全运载相关的测试评估试验技术和条件,形成服务全国的无人运载工具试验基地,建成国内先进的无人运载工具试验服务平台,为无人运载工具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5)军民融合研发支撑平台。依托驻沈军工单位、民参军企业、骨干军工科研单位和高校等,构建集科研、生产、产业化为一体的人工智能军民融合研发支撑平台,加快军民人工智能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我市人工智能军地资源要素的共享能力,实现我市企业与军工行业之间的多领域、多层次资源互通和产业化项目培育。

4.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依托东软集团、科大讯飞等单位,基于国际领先的医疗及语音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将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医疗、语音等知识的融合,挖掘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在装备制造、医疗、物流等行业开展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研究,全面提升传统产业的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与驻沈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基于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5.培育人才队伍。围绕我市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坚持高端引领与地方培育相结合,实施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强化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构筑人工智能创新人才高地,形成支撑我市人工智能发展的人才队伍。

(二)培育四大新一代人工智能核心产业。

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点,夯实沈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础,着力培育智能芯片、智能语音及翻译、智能图像、智能器件四大核心产业。

1.智能芯片产业。突破脑认知与神经计算、类脑计算系统、类脑芯片和类脑芯片系统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培育GPU、FPGA、NPU等一批智能芯片设计及制造企业,打造集设计、制造、材料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努力将智能芯片及装备培育成我市新的支柱产业。

2.智能语音及翻译产业。解决自然语言处理、语义分析和理解、知识构建和自学习能力、语音识别、整合通讯、云计算融合等技术问题,研发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智能语音开放创新平台及产品,将智能语音及翻译产业培育成沈阳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

3.智能图像产业。解决多波段成像、图像测距和动态跟踪、图形畸变、三维建模、复杂动态图像识别等技术问题,研发基于机器视觉和动态目标识别、检测等产品,实现技术或产品的应用与推广,力争使我市智能图像产业在国内占有一席之地。

4.智能器件产业。全面提升高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等精密传感器核心零部件的性能和稳定性,突破技术壁垒,面向人工智能的主要发展方向,拓展关节位置、力矩、视觉、触觉和3D扫描等智能传感器的研发与应用。

(三)做大做强六大人工智能相关产业。

围绕沈阳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拓展应用,壮大智能机器人、特色人工智能相关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1.智能机器人产业。坚持高端发展,将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深度融合,研发具有感知-决策-行为-反馈闭环工作流程的智能机器人产品,不断提升机器人的智能化水平,引领我国智能机器人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将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和产业化基地。

2.智能装备产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有效支撑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将我市打造成为智能装备综合创新的全国性平台和创新高地。

3.智能运载工具产业。将自我发展和引进消化相结合,以无人车、无人机为重点,攻克智能运载工具及其配套与支撑系统的关键技术,打造品牌产品集群效应,推动企业聚集,着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北方工业无人机之都。

4.智能医疗与健康服务产业。通过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医疗案例和经验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和决策判断,显著提高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幅降低医疗成本,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可穿戴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力度,将智能医疗与健康服务产业打造成沈阳的高成长性新兴产业。

5.智能物流产业。通过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物流产业的深度融合,扩展整合物流相关的硬件、软件、装备和数据等资源,研发智能仓储和物流装备,构建智能物流生态体系,建设东北领先、国内知名的智能物流产业创新高地。

6.智能家居产业。构建智能家居生态圈,打通智能家居生态系统,实现远程设备控制、设备间互联互通、设备自我学习等功能,并通过收集、分析用户行为数据,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生活服务,将智能家居打造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增长的重要一极。

(四)加快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

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在智能制造等重点方向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企业智能化升级以及智能工厂建设,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

1.智能制造。围绕我市传统装备制造业提升重大需求,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研发智能产品及智能互联产品、智能制造使能工具与系统、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推广流程智能制造、离散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与运维服务等新型制造模式,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进制造全生命周期活动智能化。

2.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支持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构建新型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形成制造与服务、金融智能化融合的业态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扩大智能产品供给。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面向制造企业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和模型库,开展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

3.推广应用智能工厂。加强智能工厂关键技术和体系方法的应用,重点推广生产线重构与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与云化数据采集等技术,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工厂大数据系统、网络化分布式生产设施等,实现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无人化,提升工厂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

(五)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新标杆。

依托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契机,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发展战略,将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重点建设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教育和智慧安防等方向,力争将我市打造成以人为本、数据驱动、精准治理、惠及全民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1.智慧政务。基于沈阳市政务大数据支撑平台,沉淀汇聚政务数据,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体系建设。在政府窗口服务方面,利用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分担部分人力工作,承担基础业务和业务指导等非核心工作,提高政府对外服务效率。建设市民卡一卡通支付体系,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向市民提供涵盖政府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公用事业服务、商业服务及金融服务领域的全方位智能化服务。完善商事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沈阳市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削减审批要件、压缩办事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2.智慧城管。以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在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前期启动5G通信技术在相关产业的试点应用、持续推广窄带物联网应用范围、探索IPV6试点应用,推进沈阳城市云中心建设、促进沈阳大数据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整合人口、交通、教育、城市建设等公共数字信息,建设沈阳城市大脑。以交通、卫生、安防为重点,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水平。建成新型智能交通系统,实现公交车辆调度、运行的智能化和可视化,实现面向乘客的精准化、便携式信息服务;研发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应急指挥与急救等的监测预警平台,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系统;建设高层建筑消防、地下燃气管线、危化企业、大型活动等公共安全风险研判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协同应急指挥能力。加快全市地下管线物联网、城市交通车路一体化传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各类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

3.智慧社区。加快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整体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全面运行、一站式办理服务功能齐全便捷、公共智能服务终端基本覆盖的智慧社区,努力形成社区网格化、平台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参与多元化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新体系,不断提升社区智慧治理、智慧服务水平。完善社区标准化办公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办公场所网络接入能力,实现社区办公网络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和4G网络覆盖。

4.智慧旅游。深入挖掘旅游消费数据,分析、引导游客消费需求,试点开展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餐饮、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商场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旅游消费在线化、旅游经营平台化和旅游管理智能化。建立旅游预警预测机制,实现与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形成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为决策和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沈阳经济区旅游、智能服务卡、沈阳经济区旅游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开发具备产品营销、个性订制、担保支付、游团跟踪、电子合同、咨询投诉等功能的智慧旅游应用系统。

5.智慧教育。建设完善教育智能化基础设施,开发立体综合教学场、基于大数据智能的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开发智能教育助理,建立快速、全面的可定制化教育分析系统,推广交互式等新型学习方式提供精准推送的教育服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开展智能校园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学校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全流程的应用。加强全市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等公益设施建设。

(六)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

为促进我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驱动力,实施1+4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

1.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设立我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推进大数据+知识驱动认知等前沿基础理论研究,攻克跨模态与协同感知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搭建智能机器人操作系统、智能制造云等平台,推进短缺人才引进,培育本地创新主体能力,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

(1)围绕智能芯片、智能语音及翻译、智能图像、智能器件等四大核心产业重点安排一批重大研发项目,攻破关键核心技术,掌握核心能力。

(2)围绕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运载工具、智能医疗与健康服务、智能物流、智能家居等六大相关产业重点支持一批应用服务产业化项目,以高精尖领域为方向,扩大产品应用规模,逐步占据国内外市场。

2.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园区,引进国内外人工智能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延伸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运载工具、智能芯片、智能医疗和健康等产业链和创新链,打造5个左右特色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和产业创新示范区。通过3—5年的培育,将我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成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引领区。

3.重大创新成果应用示范工程。按照我市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对人工智能的需求,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技术应用规划方案,以重点工程方式推动本地区人工智能重大成果的创新应用。近期重点推进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车间、自动驾驶、智能医疗、智能物流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以应用示范引领沈阳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和产业规模化应用。

4.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智能感知物联网,建设面向空间协同人工智能的高精度导航定位网络,加快建设5G创新示范网,推动基于5G的无人驾驶示范、5G网络环境下的移动远程医疗、5G支撑的城市级别物联网等前沿应用,到2025年实现覆盖全市范围的基于5G的车联网应用,到2030年实现未来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的全面融合。整合全市数据平台和数据中心资源,每年分别在大数据生产流通流域、创新应用领域、终端产品制造领域布局项目不少于100个,推进大数据智能的广泛应用;东北区域超算中心及运营机房为全市及周边区域提供服务。

5.实施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引进工程。依托我市本地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机器学习、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智能芯片、智能软硬件等领域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探索以建立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等方式引进高层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工作措施

全面落实我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已实施的各项政策,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发展的共性问题和迫切需求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在财税金融、人才引进、创新创业、产业做大做强等方面探索政策法规的重大改革与创新,研究出台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探索形成完善的人工智能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人工智能政策创新引领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

(一)强化对人工智能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

1.我市现有各类基金优先向人工智能领域倾斜,支持本地企业或研究机构开展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平台建设、创新应用示范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系列基金的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融资渠道。

2.创新科技金融政策,落实对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财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支持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与龙头企业共建创新链和产业链;提供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加快完善投资风险补偿基金体系,完善政府与社会投资机构风险共担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方式,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扶持贷款贴息资金的保障作用。

3.设立创新券,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中小企业更好地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服务。

(二)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4.创新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实现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引进为我市所用,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坚持;离岸与落地相结合,在中德产业园、新松机器人未来城等园区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自由港;。

5.现有盛京人才计划;三引三回;等人才政策在评定人才时,优先向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倾斜。探索制定沈阳人工智能产业特殊人才政策包,支持人才团队建设及储备。给予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在高端人才引进、各类人才招聘、服务、防止人才外流、实用人才引进和培养等环节相应的政策支持。对于领军型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支持方式重点解决。

6.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人工智能企业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

(三)引导和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及产业化。

7.对符合我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要求的新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按照实施绩效,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8.支持企业、院所高校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重点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理论、关键共性技术等攻关研发,增加人工智能创新的源头供给;激励骨干企业、研究机构申请和注册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领域专利及商标,注重人工智能重点技术研究和应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9.鼓励企业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企业在我市建设的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各类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0.引导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发展,根据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园区,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产品、技术在特色专业园区的集中示范应用;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发展众创空间,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

11.开展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对首批次创新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系统应用,按照销售价格给予生产企业补助。

12.支持创新型企业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加快发展,支持设立海外人工智能研发机构,打造一批人工智能细分领域隐形冠军。

13.支持主办高水平产业报刊、产业新媒体,举办高层次学术论坛和产业峰会、新技术发布会,每年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助。

14.支持在国内外参加或举办大型展会等宣传推介活动,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等给予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市政府成立沈阳市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人工智能发展工作,加强与国家、省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衔接,组织实施我市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大数据局、金融办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形成高效协同的任务推进机制。

加强规划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实施计划。根据人工智能最新进展和经济社会需求新变化,对规划指标和任务部署进行及时、动态调整,必要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随时进行评估论证、及时响应,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三)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试点示范。

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开展智能机器人、智能车间等领域的应用试点示范,建设一批示范企业,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多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引领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推动规划落实。

(四)开展行之有效的社会舆论引导。

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兴媒体作用,及时准确通报、宣传我市人工智能发展新政策、新进展、新成效,积极推介我市人工智能装备产品、技术、标准和产业优势,提升人工智能城市名片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五)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人工智能中小企业服务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支持本地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大幅提升就业人员专业技能,满足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高技能、高质量就业岗位需要。

本文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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